招生工作廉政要求
作者: 点击:13497
厦 门 工 商 旅 游 学 校
招生工作廉政要求
我校是厦门市教育局直属、公办的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全国首批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在福建省内同行首屈一指,深受学生和家长的喜爱。
近年来,很多同学选择就读我校,我们非常欢迎。我校招生就业处的工作人员将热情为学生和家长服务,在学生了解我校办学情况、选报专业等方面提供咨询帮助,并对符合我校招生录取条件的学生依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招生工作的廉政要求,我校在新生录取过程中廉洁公正,严格按照厦门市中招纪律规定录取,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为我校代为招生,不收受任何物品和招生费用。如考生经我校录取后被其他机构收取费用,请尽快与我校招生就业处联系或拔打我校纪检部门电话。希望家长密切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招生就业处电话:0592-6273227 6273237
纪检部门电话: 0592-6273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