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检察院食堂录用我校四名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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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录用颜小玉等四人为干警食堂服务员的通知

经双向选择公开网上报名及面试考核,市人民检察院食堂决定录用09届毕业生颜小玉、陈雅彬、陈丽红、陈丽芬四名为干警食堂服务员,试用期三个月。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