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检察院食堂录用我校四名学生 作者: 点击:5160 关于录用颜小玉等四人为干警食堂服务员的通知经双向选择公开网上报名及面试考核,市人民检察院食堂决定录用09届毕业生颜小玉、陈雅彬、陈丽红、陈丽芬四名为干警食堂服务员,试用期三个月。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