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就业报到证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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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申领就业报到证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申领就业报到证 |
事项类别 | 公共服务 |
事项依据 |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 2、《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教学〔1997〕6号)第三十一条和第四十条 |
申报类型 | 1999年及以后毕业的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
办理流程 | 行政服务中心受理→审核→办结 |
法定期限 | 即办 |
承诺期限 |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结。 |
申报材料 | 1.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 2.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介绍信原件;(一式1份) 3.《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待就业证明》;(一式1份,待就业需提供) 4.招生录取花名册复印件(一式1份,加盖学校招生部门或教务部门、档案室公章) 5.与就业单位签订《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或持《公务员录用通知书》、《福建省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花名册》)(一式1份,无就业则不需提供) |
注意事项 | 1.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非厦门市户口毕业生就业单位在厦门市工作的,还需提供《厦门市接收高等、中等院校毕业生就业申报表》。 |
相关表格 | 《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待就业证明》下载网址:(福建省教育厅官网:http://www.fjedu.gov.cn/)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实施主体 | 福建省教育厅 |
责任部门 | 行政服务中心 |
受理地址 | 福建省教育厅行政服务中心学生窗口(福州市鼓屏路162号) |
办公时间 |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季)或14:30-17:30(冬季) |
联系电话 | 电话:0591-87091625 |
监督电话 | 电话:0591-87091465 |
受理形式 | 窗口受理 |
提示:1. 《厦门市接收高等、中等院校毕业生就业申报表》通过厦门人事网单位账户在线打印;
2. 《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待就业证明》通过福建省教育厅网站下载中心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