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就业报到证办事指南

作者:   点击:5454  

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申领就业报到证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申领就业报到证

事项类别

公共服务

事项依据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

2、《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教学〔1997〕6号)第三十一条和第四十条

申报类型

1999年及以后毕业的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办理流程

行政服务中心受理→审核→办结

法定期限

即办

承诺期限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结。

申报材料

1.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

2.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介绍信原件;(一式1份)

3.《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待就业证明》;(一式1份,待就业需提供)

4.招生录取花名册复印件(一式1份,加盖学校招生部门或教务部门、档案室公章)

5.与就业单位签订《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或持《公务员录用通知书》、《福建省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花名册》)(一式1份,无就业则不需提供)

注意事项

1.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非厦门市户口毕业生就业单位在厦门市工作的,还需提供《厦门市接收高等、中等院校毕业生就业申报表》。

相关表格

《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待就业证明》下载网址:(福建省教育厅官网:http://www.fjedu.gov.cn/)

是否收费

不收费

实施主体

福建省教育厅

责任部门

行政服务中心

受理地址

福建省教育厅行政服务中心学生窗口(福州市鼓屏路162号)

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季)或14:30-17:30(冬季)

联系电话

电话:0591-87091625

监督电话

电话:0591-87091465

受理形式

窗口受理


提示:1. 《厦门市接收高等、中等院校毕业生就业申报表》通过厦门人事网单位账户在线打印;

2. 《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待就业证明》通过福建省教育厅网站下载中心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