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魅力课堂·有效教学”研讨系列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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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厦门市中等职业学校首届“魅力课堂·有效教学”研讨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8〕8号)文件精神,深化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改革,探索中职学校有效教学途径,促进各中职校深入开展教研活动,提升我市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加强我市中职教师队伍建设,努力培养具有良好人文素养、丰富的教育技能与崇高师德的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举办厦门市中等职业学校“魅力课堂·有效教学” 研讨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8〕8号)文件精神,深化教学改革,探索有效教学模式,促进学校开展教研活动,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中职校教育教学质量。
二、领导机构
组 长:邓庆源、许保健
副组长:郑强、陈振源
成 员:洪映棠、黄奕农、黄鹭璐、戴灵灵、郑国强及各中等职业学校分管教学校长(或教研室主任)
三、参加对象
厦门市中等职业学校语文、数学、英语、德育全体教师(首届市级“魅力课堂·有效教学” 研讨系列活动先在上述四门学科开展)。
四、活动内容(活动流程)
1.校内活动阶段:各中等职业学校组织相关学科教师以“魅力课堂·有效教学”为主题,针对如何提高中职课堂教学有效性,焕发课堂魅力开展若干次专题研讨、学习。(要求实况拍摄视频,时限20分钟,作为各校交流研讨时展示材料及评选优秀组织奖的重要依据);各相关学科教师以市教科院所定课题为主,主要从不同的教学手段、教学组织形式、教材处理方式等开展教学设计,先进行校内评选、表彰,然后推荐参加市级评选。
2.市级优秀教学设计评选:由市教科院职教室组织对参评教学设计进行评审,评选“魅力课堂·有效教学”优秀教学设计方案。优秀教学设计由市教科院职教室汇编、交流,优先推荐参加高一级别教学设计评选。
3.课堂教学阶段:优秀教学设计方案获得者开“市级公开课”。以“同课异构”为主要模式,同一课题通过不同教学设计进行授课,对比研讨,专家点评,提升课堂魅力。
五、评奖
1.各学科按比例评出若干“魅力课堂·有效教学”优秀教学设计,并发给证书。
2.开课教师全部发给“魅力课堂·有效教学”优秀公开课证书。
3.各学科根据学校开展活动情况及教师教学设计参评情况评出优秀组织奖1-2名。
六、活动时间
1.第一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学校开展“魅力课堂·有效教学”教学设计培训、研讨,开展校内教学设计评选并推荐优秀教学设计参加市级评选。(11月30日前将优秀教学设计汇总到各相关学科教研员处)
2.第二阶段:12月1日至12月14日。市级“魅力课堂·有效教学”优秀教学设计评选,由教科院职教室组织评选。
3.第三阶段:12月14日至2010年1月8日.开展“魅力课堂·有效教学”市级公开课,观摩研讨及活动颁奖。
4.第四阶段:2010年1月至2010年1月29日。优秀教学设计汇编、印刷。
七、活动要求
1.各校要成立“魅力课堂·有效教学”教学设计活动领导小组,积极有效开展各项活动。
2.各校评选推荐的优秀教学设计应于11月30日前交到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职教室各相关学科教研员处。
语文: 洪映棠 2661974
数学: 黄奕农 2661974
英语: 戴灵灵 2665062
德育: 黄鹭璐 2665062
3.各校要配合做好开设“魅力课堂·有效教学”优秀市级公开课开课的各项组织工作。
厦门市教育局职成教处
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0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