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工商旅游学校“弹性学制”试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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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工商旅游学校“弹性学制”试行方案
2008年9月
根据省、市教育部门学籍管理规定,结合我校“综合学分制”的实施,针对我校学生就业、升学、出国留学、参军的实际需要,特提出我校“弹性学制”实施办法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我校二、三年级在校已修满一定学分需提前就业、升学、出国留学、参军的学生。
二、条件:
1.在校学习时间满四个学期以上,完成必修科目的考试,成绩合格者;
2.在校学习期间已获所学课程三分之二以上的学分;
3.在校表现良好,没有任何违纪处分;
4.在外期间有能力完成未完成的所有课程,取得相应的学分。
5.家长、监护人必须到校签定相关承诺书。
三、课程与学分
学生因提前就业、升学、出国留学、参军而未完成的课程可根据实际情况,允许学生在就业、学习期间边工作边完成学业并获得学分。
(一) 提前就业、参军
1.文化基础课
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文化基础课,学生可通过邮寄或E-mail缴交作业,每学期末集中到校考试(经学校同意在外地就业、参军的学生或由学校邮寄考卷),以获得相应的学分。
2.专业课程
专业课程的学分由用人单位提供。用人单位根据学生上岗培训、在职培训及工作能力、工作水平等情况,每学期给予考核,并将考核成绩寄送学校,考核合格者学校承认其专业成绩并获得相应的学分(16课时为一学分)。用人单位未组织培训或无法提供学生培训成绩,学生必须回校参加专业课考试。
3.德育课程
提前就业、升学、出国留学、参军学生德育课程的学分,由用人(学习)单位根据学生工作(学习)期间的职业道德及表现给予评定,合格以上可获得该课程相应的学分。
4.奖励学分
就业学生表现优异,立功受奖,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种竞赛获得名次,参加相关的技能等级鉴定考试获得证书,可按“厦门旅游职业中专学校综合学分制实施方案”的奖励办法给予相应的奖励学分,并记入总学分。
(二)提前升学、留学
学校同意提前进入高校学习或出国留学的学生,必须按我校的“学籍管理制度”、“综合学分制实施方案”的规定修完课程计划规定的专业课程,在高校期间所修文化课程,成绩合格,学校承认其学分,专业课程必须按学校的规定回校参加考试,修满相应的学分。出国留学的学生每学期必须回校参加期末各科考试,取得相应的学分。
四、学籍管理
1.未完成三年学业而提前就业、升学、出国留学、参军,但需保留中专学籍的学生,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学生按学籍管理规定一次性进行注册,否则将视为自动退学,取消学籍,不发毕业证书。
2..提前半年以上就业、升学、出国留学、参军的学生应按规定在离校后两年内完成课程,并取得各相应的学分,累计学分达到总学分(三学年的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在外表现良好,可获得毕业证书。离校超过两年尚未完成学业,未修满学分的不发毕业证书。
4.在校学习期满两年,提前修完三学年的所有课程,累计学分达三分之二以上并获得两本中级以上技能等级证书(国家劳动部门承认)的学生可提前一年毕业,学校按规定发给毕业证书。
5.学生提前就业或升学期间由于各种原因,被用人单位(或学校)辞退、开除或未经用人单
位、学校批准私自离职(离校),按学校《实行弹性学制提前就业学生退回处理办法》执行。
五、其它未尽事宜按有关校纪校规执行。
附:
厦门旅游学校申请弹性学制提前就业学生被退回处理办法
为妥善解决申请弹性学制的学生在提前就业后因故被用人单位退、辞回的若干问题,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弹性学制提前就业学生(以下称“就业学生”)在上岗期间被用人单位退、辞回学校的,必须在接到辞、退回通知的当天回校报到,否则以旷课论处。
二、就业学生违反用人单位有关纪律和制度而被用人单位退、辞回学校的,学校将视情节,根据学校纪律制度给予必要的处理。
三、就业学生未能通过就业培训考试而被用人单位退、辞回学校的,学生必须在接到辞、退回通知的当天回校报到,否则以旷课论处,学校将视情况而定。
四、就业学生无法与用人单位签订有效的劳动合约的(由于学生没有毕业证书,用人单位未按照招聘的要求兑付承诺,导致学生一直处于试用期,未付给学生相应的报酬和交纳应交的各种社保金),须以书面的形式如实向学校汇报,同一单位的就业学生必须签字确认,由学校研究做出处理意见。
五、就业学生在就业期间由于个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较大损失而被退回学校,学生必须在接到辞、退回通知的当天回校报到并说明情况,否则以旷课论处,学校将视具体情况研究并做出处理意见。
六、就业学生在就业期间因身体健康原因被用人单位退回学校,经学校核实,学生可回校凭病历办理休学手续;学生另找实习单位完成实习课程和修完学分。
七、空乘与涉外礼仪专业部上空勤岗位的学生,在申请“弹性学制”就业期间被用人单位退回学校,一律以实习课程不及格和学分不达标论处,不予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