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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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校团委的工作,特设专职校团委书记,享受校内中层副职待遇。经党委会研究决定,校团委书记由吴建华同志担任,杨经葵同志不再担任校团委书记一职。
特此公示。
如有不同意见,可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       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2135775
处: 2135571
厦门工商旅游学校党委办:6273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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