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我先行(三十) 我校举行法制安全教育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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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我先行(三十)

我校举行法制安全教育讲座

 

1021,我校召开教职工法律常识讲座,主讲人为校法律顾问、天翼律师事务所康劲松律师。

康律师向教工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学校责任的部分,详细阐述了交通、网络、建筑安全责任及未成年人个人隐私保护等内容。康律师结合现实案例进行讲解,生动翔实,让全体教职工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明白依法执教的重要意义。

据悉,学校还将继续深入开展在教师中的普法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