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我先行(五十二) 我校被授予“平安校园”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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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我先行(五十二)

我校被授予“平安校园”称号

近期,我校被厦门市综治办、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公安局联合授予“平安校园”称号。去年1125日,由集美区教育局、综治办、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组成的评估小组,对我校进行“平安校园”评估,最终以96高分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