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我先行(七十)我校积极开展“学校安全工作级别评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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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我先行(七十)

我校积极开展“学校安全工作级别评定”工作

 

 

625日下午,“学校安全工作级别评定”小组莅临我校评估。

评估组由区教育局民教未保办林东友主任带队,成员有集美区教育局、区安监局、兄弟学校代表。我校综治副校长黄建民(后溪派出所所长),法制辅导员陈和坤(后溪派出所指导员)莅会。校党委林建华书记作主报告。

2009412日厦门市教育局转发了《省教育厅关于教育系统开展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活动的通知》(厦教安[2009]8号),我校相关部门即对照文件精神,对“主体合法、组织保障、规章制度、宣传教育、安全培训、安全条件、隐患治理、隐患治理、校园及周边”等十项指标进行了全面整改。

经过实地查看,认为我校高度重视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活动,软硬件方面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