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被授予厦门市2016年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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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从市教育局《关于表彰厦门市2016年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厦教安〔20175号)获悉,我校被授予先进单位,章正荣同志被授予先进个人。

  这两项荣誉是为表彰在健全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体系,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综治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做出贡献而设置的。对于加强学校综治安全目标责任考评,客观评价学校综治安全工作成效,最大限度地预防和控制学校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