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学习贯彻党内谈话各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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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书记庄敏琦讲话


▲校党委纪检委员杨经葵作辅导报告


▲党办副主任王霜玲主持学习


▲校领导全员参加学习


▲中层干部参加学习

 

410日下午,我校党委组织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传达和学习《厦门市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内谈话制度的意见》(厦教工委[2017]21号)及我校党委审定即将实施的《廉政提醒谈话实施细则》。校党委书记庄敏琦同志出席会议,纪检委员杨经葵同志就学习内容作了辅导报告,全校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了学习。

杨经葵同志围绕学习主题,首先介绍了相关文件颁发实施的背景,从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同志20159月在福建调研时提出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谈到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及厦门市纪委制定出台的《厦门市纪委监察局廉政谈话提醒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为与会干部的学习作了一个宏观的梳理。接着,逐款逐条详细介绍了《厦门市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内谈话制度的意见》以及我校《廉政提醒谈话实施细则》的内容。最后,以中央、省、市各级纪委及监察机关网站公布的正反案例,引导大家正确理解谈话制度的意义和作用,并引用习近平同志讲话,提醒干部修养政德、自警自省,用好权力,廉洁履行岗位职责。

辅导报告后,庄敏琦同志作了学习总结。针对廉政建设,他向全体干部提出三点要求:一要“责”字贯穿,岗位责任压紧压实;二要“廉”字当头,把握廉政主生态;三要“实”字托底,实实在在做好工作。

学习结束后,校党委书记庄敏琦同志、纪检委员杨经葵同志即对赵丽萍副校长分管的办公室、招生就业处、培训中心、工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例行常规廉政提醒谈话。依据《廉政提醒谈话实施细则》,分管领导赵丽萍同志参加了对这些部门负责同志的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