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开展第三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制宣传活动
作者:刘永良文、摄 点击:3099

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制宣传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于4月16日至20日,结合学校实际开展了国家安全教育日法制宣传活动。
在学生处和保卫处组织下,于4月16日上午组织部分学生(汽车部、空乘幼教部)在激情广场观看了国家安全教育宣传相关视频,三段视频虽然短小,却给同学们带来深深触动,懂得了“有国才有家”“国泰才能民安”“覆巢之下岂有完卵”的道理,确实感受到国家安全于公民个人幸福生活的重要性。其余各专业部各年级的同学则利用4月18日星期三下午的班会课时间统一组织收看了国家安全教育的视频。通过这一活动,增强了同学们的国家安全法治意识,对国家安全的重要性有了较清晰的认识。同学们纷纷表示,一定要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相关法律,尽自己应尽的一份责任和义务,坚决防范和抵制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2018年4月1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的第三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加强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