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工商旅游学校教科研管理制度
作者: 点击:3966 日期: 2021/11/30 10:23:2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是学校教育科研的管理机构,受学校校长〔分管校长〕的直接领导,接受上级教育科研部门的管理和指导。
第三条 以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提高办学质量,有利于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为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教科研方向)的工作宗旨。遵循立足教育教学实际,服务教育教学实践的原则开展本校的教科研工作业务。
第四条 学校加强对教育科研工作的领导,鼓励教师积极开展科研,倡导理论与实践的统一,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管理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 学校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是负责学校教育科研的中层管理部门,在校长或分管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全校科研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六条 学校教科研工作接受市教科院等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七条 学校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教科研方向)的主要职能包括:
1、建学校的科研氛围,树立教职工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的专业意识,制定本校教育科研工作规划管理办法,开展学校教科研工作的计划管理、制度管理、队伍管理、过程管理、成果管理、档案管理、经费管理。
2、为学校重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提供决策咨询,并会同有关处室或教研组共同研究和制定实施计划。
3、制定教科研成果登记制度、奖励制度和建立教师教科研业务档案,对学校集体和个人的教科研活动进行归口管理,及时汇总,形成第一手资料。
4、负责或协助区级、市级、省级和国家级课题的立项申报、组织实施和成果工作。
5 、指导组织全校教师积极参与教育科研,积极申报区、市、省、国家级教育科研课题,积极组织、指导、鼓励教师参加各类各级教育科研成果评选。
6、提高科研服务意识。努力发展并健全学校教科研情报资料的收集、整理与编撰工作。及时向有关课题组提供新科研动态与情报检索,为教师从事教育科研提供咨询和指导。
7、加强科研培训,提高教师的研究能力。